益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新加坡家族信託之規劃考量

新加坡家族信託之規劃考量

新加坡家族信託之規劃考量

自從王文洋跨海爭奪王永慶遺產之事鬧上新聞之後,大家忽然發現原來有那麼多人透過境外信託進行家族傳承,雖說稅負考量是一個主要的原因,但國外信託制度相對我國的法治環境度有更多的彈性,以及對信託資產的隱密保護更是富豪選擇境外信託的主因,過去的離岸信託規劃通常會想到BVI或澤西島等傳統離岸天堂,但這些地方離台灣非常遠,又是近年來國家反洗錢倡議所主要打擊的地方,因此現在的操作成本越來越高。在監管越趨嚴格的現代,大家開始思考是否有一些稅賦優惠條件不錯,也相對安全的地方可以進行離岸信託規劃,新加坡就是近年來興起的一個熱門地點。

 

新加坡承襲英國殖民地的治理概念,在信託規範上是以英美信託法治為基礎,因此奉行「禁止永續原則」,其信託存續期間最長不超過100年,這對於想建立朝代信託的家族來說,便利性就沒有那麼高,但與其他境外信託熱門地點相同,新加坡信託法有明確的「反強制繼承」概念,也就是委託人若過世,其國籍地的繼承原則不對新加坡信託產生效力,換句話說,我國民法的特留份規定是不得對抗新加坡信託。

 

目前大多數會將信託設立在新加坡的人主要還是著重在其相對台灣有利的稅賦條件。首先新加坡並無遺產及贈與稅之規定,這代表資產或信託利益在新加坡進行移轉是不會有遺贈稅的問題,除此之外新加坡的所得稅,無論是個人或企業都是以「屬地主義」為原則,亦即只針對新加坡來源所得課稅,若是海外所得則須等到在新家坡實現時才課稅,這樣的優勢吸引很多人在新加坡設立投資或控股公司,利用這間公司來進行海外投資(例如購買美股等),只要錢沒有進到新加坡,也不會有新加坡所得稅的問題。新加坡的所得稅稅率無論是公司或個人都比台灣來得低,特別是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僅22%,且資本利得不課稅,因此近年來吸引相當多國際富豪移民到新加坡。

 

若以節稅為考量,最常看到的規劃是在新加坡成立一個合格外國信託(Qualified Foreign Trust, QFT),在這樣的信託架構下,可針對指定投資享有特定收入免稅的優惠。QTF主要是為了鼓勵非新加坡的居民來新加坡設立信託,並委託當地的信託公司代為管理,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將資金帶入新加坡,活絡當地金融產也之發展。QFT的委託人一定是要非新加坡居民,而操作的形式可以是一個依據境外法令成立的信託架構,由新加坡的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或是一間境外合格的控股公司,在新加坡信託法的架構下,由新加坡的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在這樣的架構下,若信託投資標的是境外金融資產(發行於境外且非以新加坡幣為計價單位)、房地產或特定之新加坡國庫券,其所產生之股息、利息、權利金等通通享有免稅優惠。這樣的規定使QFT實質上成為一個與BVI、澤西島等相通的免稅離岸信託,但又因為新加坡不在國際洗錢黑名單及歐盟所認定的租稅黑名單或灰名單之列,使其信託較不易因國際反避稅或洗錢制裁而受到影響。

 

然而在新加坡設立家族信託還是有一些稅負上的風險,首先新加坡政府已經宣布最快於2025年,新加坡將開始施行「全球最低稅負制」,其稅率為15%,雖然這主要是針對企業而非個人,但項宣示其實也反映新加坡政府並非傳統租稅天堂般只一昧追求境外資金的移入。另一個需要考量的是由於新加坡是採屬人主義課稅,這代表新加坡企業的海外所得其實並沒有繳稅,這樣的原則符合我國財政部所定義的「低稅負地區」,因此新加坡信託及控股公司都會屬於我國CFC制度的課稅範圍。最後新加坡是少數屬我國簽有租稅協定的國家,也是我國首要希望進行金融資訊共同交換(CRS)的國家,這代表未來若兩國真的簽署了相關協定,我國國稅局將有很大的機會能夠掌握到存放於新加坡金融機構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