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不動產要贈與好還是繼承好

不動產要贈與好還是繼承好

談到資產傳承,最常聽到的就是要用贈與好還是用繼承好?

這是一個很難一刀切開談的問題,因為不同種類的資產在稅法上可能會有不同的課稅方式,有些資產用贈與的可能不錯,但有些資產如果變成遺產可能比較好,今天就簡單來談談其中幾種不太適合用贈與進行傳承的資產。
現在是個全球化的時代,加上COVID期間世界各國瘋狂印鈔票造市,造成後疫情時代通膨高漲,許多有錢人寧可把資產放在房地產而不是現金或股票,而不動產就是一種在傳承過程中,當遺產可能會比贈與來得好的資產。

在美國如果贈與資產給別人,計算贈與稅的時候是依照贈與當時的市價來對贈與人課稅,而受贈人則承受了贈與人當時的贈與資產的帳面價值(NBV),未來出售時就是以受贈時的NBV作為成本來計算所得稅(增值的部分);然而如果這個資產是以繼承的方式取得,那對於繼承人來說他的成本是以繼承當時的市價來認定,而非繼承當時資產的NBV。

這兩種有什麼差別呢?

所謂的NBV是取得資產的原始成本扣除相關折舊後的價值,但我們都知道有些資產往往會越放越值錢,像是不動產就是典型的代表,所以通常贈與時的市價都會高於贈與時資產的NBV,因此在美國,如果把不動產用贈與的方式移轉給下一代,可能會讓下一代未來繳更多的所得稅(資產增值)。

台灣的遺贈規定雖然跟美國不同,未來出售的成本是以計算遺贈稅當時的稅基來認定,但因為自105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在105年以後所取得的土地都必須要課所得稅,但105年以前所取得的舊制土地仍享有免所得稅的優惠,但舊制土地如果一經移轉(買賣或贈與),下一手就會變成新制了,不過若是以繼承的方式取得舊制土地,則舊制的身份仍能夠繼續延續,所以我們常說如果父母持有的不動產是舊制,那千萬不要隨便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