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美國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的課稅差異

美國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的課稅差異

美國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的課稅差異

之前的文章有跟讀者們介紹過在申報美國所得稅時,稅務居民的身分要如何認定,很多人會以為若有美國來源所得,沒有稅務居民一定比較吃虧,但事實並不一定如此,在某些情況下,非稅務居民(NR)可能會比稅務居民擁有更優惠的稅務條件,今天這篇文章則是聚焦在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在申報及課稅時的不同。

之前有提過,只要有身分(綠卡、公民)就一定是稅務居民,而沒身分且在美居住其間也不長(課稅年度之加權停留期間未滿183天),基本上就不會被認定是稅務居民,換言之,一個NR在美國停留的期間一定不長,因此很大程度上,美國政府無法強制這個人去申報所得稅,因此制度上為了能對他的所得課稅,只能採取就源扣繳(source withholding)的方式處理,而依照美國稅法的規定如果所得來源是FADP,像是權利金、利息、股息等固定且持續的收入,會直接在給付時被扣30%的所得稅;如果是出售房屋,依照FIRPTA法案之規定,會依照房屋賣價總額之15%進行所得預扣。

在台灣,國稅局是透過給付方在一月底進行的各類所得申報機制來確認每個人的所得,美國也是類似的機制。一般人若有取得所得,在報稅計季時會收到給付方所寄發的1099表格,這個表格類似台灣的扣繳憑單,個人就依照1099上的金額來申報所得,然而若是非稅務居民,其所得是屬於FADP,因為已經被就援扣繳30%了,原則上不需要再申報所得稅,因此不會再收到1099表格,而是會取得F-1042-S(外國人所得就源扣繳表),來做為其納稅證明。

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在稅務申報時另一個差異點在於非稅務居民並無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的適用,僅能選擇列舉扣除額(itemized deduction)且扣除額亦有受到限制,例如州所得稅每人至多僅能列舉USD 5,000,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會認為非稅務居民的賦稅條件較差的原因。然而非稅務居民身份並非全部都是壞事,事實上在某些所得類別上,非稅務居民可能享有比稅務居民更好的優惠。

一般來說,大部分的讀者會有美國來源所得多半是因為有投資美股,而獲配股息或透過交易美股來賺取資本利得,美國政府為了鼓勵外國資金投入美國股市,允許非稅務居民若交易美國股票所賺取的資本利得或領取來自投資組合之利息可免納所得,這是稅務居民所沒有的福利。

有投資美股或在美國開戶的朋友應該都被金融機構要求填寫W-8表格,而這張表格是什麼呢?如同前述,由於稅務居民與非稅務居民在稅務申報上並不相同,稅務居民原則上取得FADP所得時不會有扣繳的問題,但金融機構要如何知道這個客戶是否需要扣繳,此時就會要求客戶填寫W-8或W-9表格。這兩張表格主要是為了確認以下事項:

  • 稅務身份
  • 所適用的扣繳率
  • 實質受益人
  • 稅務編號

如果客戶是屬於非稅務居民,就必須填寫W-8表格; 如果是稅務居民或美國公司則填寫W-9表格。

最後提醒大家,由於美國是屬於聯邦制,除了聯邦法律之外,各州也有各自的州法令,由於各州稅法對於稅務居民的認定不同,因此聯邦稅法上的非稅務居民不必然代表著這個人也是州法上的稅務居民,有些州在稅務居民的認定上並非僅以停留日來看,如果在該州有房產、銀行帳戶或駕照,都還是有可能被認定是州的稅務居民,即便這個人可能全年停留在該州的時間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