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台灣企業赴美投資之租稅優惠

台灣企業赴美投資之租稅優惠

台灣企業赴美投資之租稅優惠

“Makes America Great Again, MAGA”是川普總統的競選核心,因此就任後可以說任何政策的最終目標都是為了實現這個目的,具體的經濟政策就是短期內透過關稅手段來平衡眼前美國的貿易逆差,中長期則是逼迫企業將製造基地移回美國,進而提高美國的就業率及國內經濟發展。川普剛簽署的「大而美法案(OBBB)」有相當多雷根經濟學的影子,包括提高國防預算、減稅及削減社會福利,傳統共和黨的經濟政策是奉行市場經濟的小政府主義,主張政府不應過度介入市場活動,而是由市場供需來決定最終價格,這也反映在川普對於高科技的態度,相較於拜登政府時期所通過的「通膨削減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 IRA)」期望透過提高企業稅賦及增加國稅局預算來擴大稅基,並透過「晶片法案(CHIPS an Science Act)」對半導體產業提供大額的直接投資補貼,川普政府的產業政策則是選擇不由政府資金直接介入,而是透過貿易及減稅手段來提振企業發展,可以說川普政府希望企業自己去釣魚,而不是由政府給魚吃。川普上台後企業赴美投資似乎已成為顯學,在這波赴美潮中,台灣企業能享有什麼樣的稅務優惠呢?

在拜登政府時,新能源及半導體是美國政府亟欲重點的重點,在2022年的IRA法案中,提供了對新能源產業的稅務抵減(Tax Credit)優惠,而自2025前相關規定被「技術中立稅額抵減(Tech-neutral tax credits)」取代,該稅額抵減包含以下兩種:

  • 淨能生產稅額抵減(Clean Electricity Production Tax Credit)
  • 淨能源投資稅額抵減(Clean Electricity Investment Tax Credit)

相較於2022 IRA法案僅針對諸如風力、太陽能等特定新能源技術提供租稅抵減,技術中立稅額抵減則是更聚焦於「碳排淨零」的目標上,凡事能以零碳排方式發電的能源產業都有機會取得這項稅額抵減優惠。

生產稅額抵(PTC)與投資稅額抵減(ITC)的差別在於,PTC是以每年的發電量做為稅額抵減的計算基礎,因此是一個持續性(on-going)的抵減優惠;投資抵減則是以設備的興建或安裝成本來計算可取得的稅額抵減金額,是屬於一次性的抵稅權。

川普政府的OBBB法案除了大規模削減對於諸如電動車、家庭能源設備採購的個人稅務優惠外,同時也限縮了技術中立稅額抵減優惠中對於太陽能及風力發電設施的抵稅優惠,上述發電設施若是於2027/12/31以後啟用將不在享有PTC及ITC之優惠。

然而意識到半導體已成為國際戰略物資,雖然川普多次揚言取消「晶片法案」對半導體產業的補貼計劃,但在此次OBBB法案並未對半導體補貼計劃進行修正,反而還提供了比之前更大幅度的投資抵減權。原先的稅法規定符合資格的半導體投資可享有稱為”Advanced Manufacturing Investment Credits”的投資抵減,該稅額抵減比率為投資金額之25%,在OBBB法案中,該稅額抵減率進一步提高到35%,然而要取得AMIC必須先取得IRA或晶片法案之投資註冊號碼,填報Form 3468並同企業所得稅申報書F-1120向IRS主張稅額抵減。

如果赴美投資的企業並非半導體相關產業或特定淨能產業,雖然無法取得AMIC,但仍享有以下幾種租稅優惠:

  • 研發投資抵減(R&D credit):企業可在合格研發費用(Qualified Research Expense, QRE)之14%或20%申請投資抵減,而合格研發費用包含研發人員薪資、與研發有關之成本支出、電腦設備租賃支出,若該研發是委外執行,相關的外包成本也可包含在內
  • 研發費用加速攤銷:在既有稅法規定,企業的研發費用需按5年(若研發是在國外進行則為15年)進行攤銷,然而在OBBB法案中則允許在美國境內發生的研發支出可選擇直接在當年度一次性認列費用,無需分5年進行攤銷。
  • § 179 expense:企業當年度所取得之固定資產,其實際資產價值若在

USD 250萬以內可選擇當年全額費用化,無需分年攤銷,但資產價值若超過USD 400萬之後,費用化之金額將依據超過的部分減少。舉例來說,若A公司今年取得某生財設備之成本為525萬元,超過threshold的部分為125萬(525-400),因此當年度能夠直接費用化之金額會減少為125萬(250-125)

  • Bonus depreciation(§ 168)在2017年的TCJA法案中創建了俗稱”Bonus depreciation的首年額外折舊優惠(Additional First Year Depreciation Deduction),這是一種加速折舊法,允許企業可就IRS所認定之合格資產(Qualified property)選擇在首年額外提列折舊,該額外折舊比率在2017是100%,之後逐年遞減,2024年的折舊比率是60%,也就說若取得100萬的固定資產,期中的60萬可以選擇在取得當年度就直接費用化,剩下的40萬才進行分年攤銷。新的OBBB法案規定2025/1/19後取得之合格資產可選擇當年度100%全額費用化

比較拜登政府與川普政府會發現民主黨與共和黨在經濟政策上制定上有許多根本性的差異,民主黨似乎更偏好由政府直接介入,針對社會不均的問題,政府應積極扮演重分配的角色,因此希望透過增稅來減少貧富差距,並對國家認定爲重要的產業直接進行扶植或補貼;相反地,共和黨則相信天助自助者,反對不勞而獲的取得,因此政府的角色是打造一個「公平、低成本」的競爭環境讓市場來決定誰是有能力獲取最大利益的人。這兩種施政理念很難斷定哪個好哪個壞,因為民主黨看到的是市場失靈的後果,而共和黨則是忽略自由競爭下的分配不均。美國市場雖然很大,機會也比較多,但文化及營運成本都與台灣有很大的差異,台商赴美投資不應該只著眼於短期的政策紅利,而是應該全盤性了解自身的定位與優勢,特別是在美國兩黨政治下,單一政黨執政鮮少超過八年,基於選舉產生的政策紅利多半無法長久延續,自身的實力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