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美國跨境匯款稅(Remittance tax)規定

美國跨境匯款稅(Remittance tax)規定

美國跨境匯款稅(Remittance tax)規定

在川普總統新簽署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BBB)」中有新增一項對於跨境資金移動具有相當影響效果的稅務措施,一種稱為”Remittance tax”的金融消費稅,這些新措施的表面目的在於增加美國稅並減緩資金外流,但實際上的目的是為了打擊非法移民。傳統以來人們相信在美國這片土地上,無論來自哪裡,只要勤奮努力,就可以讓生活變好,這是一個人們所認知的美國夢,這樣的特性吸引世界各地的人們爭相到美國發展,因此美國實際上是一個由移民所組成的國家,特別是較為貧窮國家的居民,而這些移民來到美國站往腳步後,再將在美國賺到的錢匯回母國照顧家人,因此跨境匯款對於移民來說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情。

川普政府上台後,將打擊非法移民列為重中之重的政策,由於外來移民常將美國境內資金匯往海外,因此川普政府期望藉由提高匯款的成本來打擊非法移民並且降低美國資金外流的速度,美國匯款稅(US. Remittance Tax)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

在OBBB法案中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美國境內的資金若要匯往海外都要額外徵收1%的匯款稅,適用對象包含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非移民簽證者及所有無證居民。美國跨境匯款稅在性質上屬於消費稅的一環,該稅收的納稅義務人為匯款的個人,並由辦理匯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代徵稅款。跨境匯款稅最初的稅率為5%,但由於該稅款法案自提出以來就引發相當大的爭論,許多經濟學者認為該法案將嚴重影響美國的對外貿易並降低外國人對美國的投資意願,最終通過的OBBB法案雖仍保留US Remittance Tax,但稅率降為1%,同時也針對課徵範圍進行調整,僅限縮在以現金、支票及匯票等實體匯款上,若是透過銀行電匯(T/T, ACH)、信用卡、簽帳卡等電子方式所進行之跨境匯款則無須課徵美國跨境匯款稅。除此之外,若是透過美國政府所認可的「合格轉帳機構(Qualified remittance provider)」進行匯款也可豁免跨境匯款稅。

對於大部分讀者來說,可能不會直接面臨跨境匯款稅的問題,因為大部分的情況下我們都是透過電子匯款進行跨境轉帳,會受到美國跨境匯款稅影響較深的是透過實體現金進行轉帳的人,而這些交易往往也都是具有較高洗錢疑慮的交易態樣,因此立法者也宣承美國跨境匯款稅其實有助於政府對於洗錢活動的掌握及預防。一般讀者較需要注意若成為美國政府所認可之「合格轉帳機構(Qualified remittance provider)」,則多數情況下可豁免跨境匯款稅,而要取得該認證意味著金融機構必須要有能力確認匯款人的身分資訊,包含國籍、SSN等,這意味未來一般個人在進行跨境匯款時金融機構對於KYC的執行工作也會更加嚴格,目前仍有許多高資產人士會透過稅務身分差異進行跨國避稅,而更嚴格的KYC也將間接提高雙重稅務身分曝光後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