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移民美國前的四大稅務須知

移民美國前的四大稅務須知

移民美國前的四大稅務須知

隨著台美關稅談判的底定,在台灣做出至少增加2500億美元的對美投資後,可以預期台灣廠商赴美發展的比例將大幅增加,許多台商開始思考是否要一併取得美籍身份,雖然美國市場誘人,法令制度健全,但成為美國人其實並沒有想像中輕鬆,本文將向讀者說明移民美國前需注意的稅務風險。

雖然川普總統上台之後,讓很多人覺得他在全球各地「到處惹事」,但其實美國自立國以來的傳統精神一直是奉行「孤立主義」,也就是我只在乎自己家裡的事情,也由於美國地大物博,長期以來都是自給自足,因此許多美國人終其一生都沒離開過美國本土,所以美國政策上對於國際事務向來是比較排斥,而這樣的精神其實也反映在稅制上,美國政府其實非常討厭美國人到海外投資,一來這些投資並沒有直接讓美國本土產業受益,二來則是擔心美國人透過海外資產藏匿所得,所以美國從1960年代就開始制定海外反避稅的規定,經過超過半世紀的演變,相關的課稅制度相當完備(subpart F, PIFIC, NCTI等),不只對許多尚未實現的資本利得或擬制股利(deemed dividends)預先課稅,還嚴格要求美國人必須揭露海外權益投資的相關資訊並且祭以高額罰則(海外股權資訊揭露只要不完備,如果被抓到基本罰則都是USD 10,000起跳)這對於原先在台灣與大陸就有事業的企業主或有購買海外有價證券的人來說,都會是一個很大的申報負擔。

海外反避稅空有制度還不夠,如何搜集課稅資訊才是重點,因此美國是全球最早推動金融資訊通報的國家,讀者們常聽到肥爸(FBAR)、肥咖(FATCA)就是美國版的CRS。由於FBAR及FATCA都是雙軌通報,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及帳戶持有人向美國政府通報,也許個人會存有僥倖不報的心理,但金融機構只要知道帳務持有人有美籍身份是一定會進行通報,所以對美籍人士來說,FBAR與FATCA是一條不歸路,只要開始申報就是一輩子的事情了!另外我們要特別提醒讀者,所謂的金融帳戶除了銀行帳戶及證券戶之外,具有保單價值的人壽保險同樣也包含在內。

由於美國是全球課稅,所以美國人無論在哪裡處分資產通通都必須向美國政府繳納相關的資本利得稅,而美國資本利得的計算是依照出售價格扣除原始取得成本,並不像台灣在處分特定資產(例如不動產)是依照政府公告的價值(例如土地公告現值)來認定,因此如果移民後仍想繼續持有台灣的資產,那原始成本的資料保存很重要,因為這會關乎未來處分後的資本利得要如何計算。講到這邊,很多讀者可能已經頭皮發麻了,覺得當美國人有點辛苦想要放棄這個身份,但美國政府對於想離開的人還會要求一筆分手費,也就是所謂的「棄籍稅(Expatriation Tax)」,凡是美國公民或持有綠卡超過8年以上的永久居民,除符合特定條件,否則都是同在棄籍當日將資產以市價出售來計算一筆資本利得稅,所以如果資產的原始成本沒有保存,哪日若真的想棄籍,在計算棄籍稅時也會很頭痛。

美國的稅制複雜度遠勝於台灣,除了所得稅本身之外,還有許多零零總總的所得附加稅,例如針對高收入者課徵的淨投資利潤稅(NIIT)、針對LLC owner或獨資企業者等自雇主課徵的自雇稅(Self-employment tax)等,而除了聯邦所得稅之外,各州也有各自的州所得稅或銷售稅要繳納。

最後再次提醒讀者,美國稅法對於海外資產的揭露有很嚴格的要求,本文將相關的罰則整理在表格當中,如果新移民希望降低相關的稅務風險,會建議最好在取得身份(包含成為稅務居民)之前盡可能將海外的權益投資出清,或重新規劃持股架構避免誤觸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