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各州遺產稅及繼承稅
- 2026-07-04
- 美國稅務
- 謝宗翰
美國各州遺產稅及繼承稅
很多讀者都知道美國公民享有有相當高額的遺產稅免稅額(2026年:USD 15,000,000),所以實際上在全美真正會繳納到遺產稅的人不到1%,然而這個免稅額是指聯邦遺產稅,當人過世的時候還必須要去考慮所在州對遺產的課稅規定,今天這篇文將簡要說明一下美國各州關於遺產的相關課稅規定。
在全美50個州加上華盛頓特區(DC),共有34個州沒有州層級的遺產稅,也就是說這些州的居民過世時僅需面臨聯邦遺產稅的申報,在目前超高額免稅額的情況下,其實大部分人是繳不到遺產稅的,而大部分華人所居住的加州及德州都沒有州層級的遺產稅。然而全美仍有16個州及1個特區有地方層級的遺產相關稅負,這其中又以「繼承稅(Inheritance tax)」最為特別。

「繼承稅(Inheritance tax)」與「遺產稅(Estate tax)」的差別在於繼承稅是針對個別繼承人實際繼承到的遺產進行課稅,概念上更趨近於所得稅,而遺產稅則是針對遺產本身的價值進行課稅,雖然傳統上仍會將遺產稅視為所得稅的變形,但理解上會比較類似於財產稅。全美目前共有5個州仍保有「繼承稅」,分別是肯塔基州、內布拉斯加州、紐澤西州、賓夕法尼亞州及馬里蘭州,其中馬里蘭州是全美唯一一個同時有繼承稅及遺產稅的州。在這些州當中,生存配偶可完全免除繼承稅的課徵,而除了賓州以外,其餘各州對於直系親屬的繼承大都給予免稅或高額免稅額的待遇,而對於旁系或非血親之繼承則課以相對較高的稅率。
至於遺產稅的部分,全美目前共有12個州及一個特區還保有州層級的遺產稅,這些州分別為康乃狄克州、紐約州、緬因州、夏威夷州、麻州、佛蒙特州、馬里蘭州、DC特區、華盛頓州、伊利諾州、明尼蘇達州、羅德島州及奧勒岡州。這12個州的遺產稅免稅額僅康乃狄克州目前有對齊聯邦遺產稅免稅額,其餘各州的免稅額都遠低於聯邦標準。其中紐約州的「懸崖條款 (Cliff Rule)」是所有州遺產稅當中最嚴苛的課稅規定,凡是遺產金額超過紐約州免稅額之105%,所有的免稅額一律取消,換言之就是每一分錢都必須繳納遺產稅,因此居住在紐約州的富豪對於遺產的安排要特別擔心。華盛頓州是美國本土與台灣飛行距離最近的州,加上天氣相對舒服,西雅圖又是匯聚大量高科技產業,近年來也吸引相當多華人移民過去,雖然華盛頓州本身沒有所得稅(僅就特定長期資本利得課稅),但卻有州遺產稅,而且該州的州層級遺產稅稅率(20%)更是全美最高。在聯邦稅法中規定,允許第一位過世的配偶將其未使用完畢的終身免稅額,轉移給生存配偶繼續使用,這又稱為「豁免額結轉(Portability)」 ,但在麻州的遺產稅制度中則沒有這種移轉機制。
美國是聯邦制的國家,各州實際上形同一個半獨立的國家,有自己的議會及警政系統,課稅規定自然也不盡相同,然而無論是州所得稅或是州遺產稅(繼承稅),基於稅務申報的便利性,各州在計算所得稅及遺產稅時都是以聯邦稅基做為州稅的課稅參考基準,也就是說會在聯邦稅基上再依照各州之規定增減所得或遺產內容。美國聯邦遺產稅會依據被繼承人的稅務身分而有不同的課稅方式,若本身非美國居住者,僅就美國境內遺產課徵遺產稅,但如果是美國居住者,則全球的遺產都須計入課稅。各州在計算遺產稅時基本上也是依循這個原則,如果是該州的居民,則是全球遺產都會計入課稅,但如果是非居民,則僅就存在於該州境內的遺產進行課稅。不過讀者要特別注意,雖然表面上州不會非稅務居民在該州以外的遺產直接課稅,但有許多州在計算遺產稅時卻是先按照全球遺產總額計算出總遺產稅,接著才依據州內遺產與州外遺產的比例來決定應納稅額,換言之海外遺產雖然不會直接課稅,但卻會墊高遺產總額的稅率級距。除此之外,因為州並不直接對非居住者的外國遺產課稅,這也代表非居住者是不能拿海外的遺產稅來扣抵州遺產稅。
從地理區位來看,東岸保有遺產或繼承稅的州數量較西岸為高,特別是新英格蘭地區更是集中,而這區也是傳統的富人集中區。遺產稅發展至今的主要課稅目標已經不再以融通政府財政為主要目的,而是為了縮短社會貧富差距,就理想上來說是一種所得重分配的手段,但現實上高額的遺產稅卻會阻礙資本的累積(有錢人會選擇把資產移往其他地區),因此許多仍保有遺產或繼承稅的州近來也開始興起廢除相關稅賦規定的聲音,不過在遺產稅還未完全廢止前,若讀者有在美國進行資產配置,仍須留意資產所在州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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